8月22日,西安中院召开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白皮书暨典型案例新闻发布会,发布了《西安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白皮书(2021-2023)》及《西安法院生态环境司法保护典型案例》。阎良法院审理的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强制执行陕西某保温材料有限公司拆除违建非诉审查一案入选典型案例。
——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强制执行陕西某保温材料有限公司拆除违建非诉审查案
因陕西某保温材料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关山街道办某村耕地共计0.48亩(320平方米)进行加工厂房建设项目,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四条的规定,属违法用地行为。申请执行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七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于2021年3月15日对被执行人做行政处罚,责令该公司15日内拆除在非法占用土地上新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设施,并对非法占用的耕地0.48亩(320平方米)处以每平米25元的罚款,合计8000元。被执行人收到该处罚决定书后,缴纳了罚款8000元,但其未按照上述处罚决定要求拆除相应的建筑物。被执行人未在法定期限内未提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经申请执行人催告后,其仍未履行。申请执行人遂向本院申请强制执行该决定第一项。
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经审查作出裁定:准予强制执行申请执行人西安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资源行政处罚决定书中责令拆除第一项。由申请执行人组织实施拆除或报请违法建筑物所在地人民政府组织实施拆除。
法有禁止不得为,法律红线不可越。耕地保护事关国家粮食安全、经济持续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和国家长治久安。牢牢把握耕地红线,合理规划国土空间,切实保障土地规划和管理来利国际w66,。未经批准占用耕地和土地资源开展建设,严重破坏耕地安全,违法土地管理规定。西安市阎良区人民法院对案件的合法性进行严格审查,对行政机关的处罚决定予以准予执行,支持行政机关依法执法来利国际w66,,切实维护国家土地资源行政管理权,有效保障耕地安全和土地管理秩序。